高通资本谨遵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请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或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根据《高通金信七号-四川省金阳县金阳河特大桥建设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存续期内第三次收益分配已于2019年6月18日提前完成,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将继续严格遵循“珍视所托,勤勉尽责”的管理原则,审慎处理本基金的各项事务,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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