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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资本谨遵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请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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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金信七号-四川省金阳县金阳河特大桥建设私募投资基金 第四期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提前分配公告

浏览次数:2324   更新时间:2020-02-13

尊敬的投资者:

       高通金信七号-金阳县金阳河特大桥建设项目私募投资基金第四期全部投资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已按基金合同约定提前向该期基金投资人分配。至此,本基金投资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部分配完毕,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感谢您的支持与信赖!

特此公告!

 

 

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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